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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频言情连载
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新书正在积极地更新中,作者为“荒野塞壬”,主要人物有温知渝萧霁,本文精彩内容主要讲述了:评分刚出,会涨,不必在意(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)因为一场车祸,温知渝穿书了,为了回家,她接受了任务---养大权臣萧霁,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,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,风光霁月,温润如玉,等到他高中状元,认祖归宗,温知渝心满意足的“病死”了。三年后,温知渝被扔回来了,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,是有名的奸臣佞相,世界崩坏,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。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,那个人凤眼含泪,表情冷淡,眼神阴戾“阿姐骗我。”,温知渝方才知道,她死的那一天,曾经的阿霁也“死”了。“阿姐想要我成为什么样子...
主角:温知渝萧霁 更新:2024-11-10 18: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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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,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,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,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,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,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,真要说起来,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。
而且,温知渝懒啊,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,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,毕竟做吃食生意的,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,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。
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,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,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,喝着粥的时候,险些将脸埋入碗中,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。
“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,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。”温霁劝过几次,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,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,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。
“一日三餐,早食是最重要的,不好好吃早食,对身体不好。”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,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,温知渝起来的时候,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。
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,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,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,早食当然重要了,不过,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,辛苦那么一下,等到温霁去上学了,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。
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,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,回笼觉也没了,温知渝仔细想了想,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。
如今家里有了李婶,温知渝就更懒散了,反正这家中三个人,两个都是勤快人,她勤不勤快的,好像也不重要,更何况,温知渝睁开眼,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,温霁拿着一把小刀,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,还切成了块,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,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。
这感觉,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,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,温知渝想着,沉默片刻,将果子吃进嘴里,算了,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。
“阿霁,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?”
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,让自己有威严一些,温霁点点头“还好,阿姐放心,我不曾落下课业,也不曾惰懒。”
温霁的确很自律,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,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,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。
小鬼,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,气急,端架子,显气势这一块,完全被比下去了。
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,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,比起思考剧情,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,温知渝撸起袖子,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,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,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。
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?真假千金?落跑王妃?神医皇后?追妻火葬场?
今日学堂放学前,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。
温霁握住毛笔,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,他记忆力极好,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,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,每日练习,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。
没有风骨,软绵绵的,若是放在考卷上,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,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。
温霁只能每日练字,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,温霁便写十张大字。
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,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,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,心中还有些忐忑。
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,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,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,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,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,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,可他的学生却未必。
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,直到温霁的出现,这个孩子,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,他相信,便是去了府城,甚至京城,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。
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,满意点头,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。
“如今虽然有了进步,但若是科考,还需继续努力,不可懈怠。”
温霁点头,和夫子告别之后,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,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。
温霁脚步匆匆,再晚了,怕是阿姐会担心。
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,还有些气喘,他瞧着时辰晚了,只能一路小跑回来。
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,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,主家心好,知道她回家路远,准备了晚食,就能回去了。
“小少爷。”
“李婶,阿姐呢?”
“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,刚我去问过了,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。”
“嗯,辛苦李婶了。”
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,书房里的书多,阿姐的话本也不少,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。
“回来了。”
温霁推门而入,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,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。
“阿姐,已经很晚了,该用晚食了,阿姐在做什么?”
“阿霁,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。”
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,将他按在椅子上“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?阿姐去看看晚食。”
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,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,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。
温知渝去看了看,李婶刚来的时候,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,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,做的有模有样的,今日是酸汤面旗子,还备了两个凉菜。
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,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,看着温知渝,双眼都是亮的。
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?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,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。
“好看吧?”
“十分有趣,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,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。”
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,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,各处都不乏叫好声,可在温霁看来,那些故事,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。
“阿霁啊,你知道这个世上,让人又爱又恨,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?”
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,求知欲强烈“是什么?”
“是狗血。”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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